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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綠!要朋友「大膽的去」 豬隊友竟偷吃他老婆…

2019/07/11 20:09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王姓男子控告蕭姓朋友與李姓前妻偷情,且發生4次性行為,但蕭男拿出王男對他說:「大膽的去」等錄音,指王男事前縱容,事後也原諒。刑事部分,法院認為王男說話時,並不知2人發生過2次性行為,前2次仍算相姦罪,判蕭男4個月徒刑,後2次則屬「縱容」,告訴權已喪失;王男另針對前2次性行為提求償,新北地院審理後蕭男賠償30萬元。

王男提告指出,蕭男與李女在2015年7月、2016年8月、2017年2月及5月共發生4次性行為,也因為蕭男介入,導致他與妻子在2017年9月離婚。

不過,蕭男拿出錄音證據主張,王男事前就予以縱容,事後也表示原諒;錄音中,王男對著蕭男說:「反正你就大膽的去做沒關係啦」、「我意思說你就大膽的用啦」、「你就抱一下她跟她聊一聊說你很愛她什麼」等語。

法院認為,王男說這些話的時間點是在2016年10月,不代表他知道2人曾在2015年及2016年8月發生過性行為,這2次仍構成相姦罪,判刑4個月。

至於2人在2017年的2次性行為,由於王男上述對話,加上他也曾說:「最近我發現我性功能有障礙,我願意我老婆與蕭男進一步交往」、「我同意我老婆可以跟蕭男交往,可以有親密關係」,最後判定王男為了挽留妻子回家,出於真意縱容她與蕭男通姦,此部分告訴權已喪失,判決公訴不受理。

王男不服請檢方上訴二審,聲稱「同意有親密關係」等錄音,是妻子以死相逼,逼他複誦這些話,至於「大膽的去」等錄音內容則是因老婆情緒不穩,才請蕭男關心,不代表同意2人發生性行為;二審仍認定是縱容,予以駁回。王男另針對2人前2次性行為,對蕭男提出100萬元求償,新北地院審理後判蕭賠償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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