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涉利誘調查官當共諜 台商掏30萬擔保解除1個月境管

在澳門經商的男子洪金錫,疑遭對岸吸收成為共諜,涉嫌利誘吸收調查官發展組織。(資料照)

在澳門經商的男子洪金錫,疑遭對岸吸收成為共諜,涉嫌利誘吸收調查官發展組織。(資料照)

2019/07/06 19:07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在澳門經營賭博業的台商洪金錫,涉嫌利誘一名調查局調查官加入共諜組織未遂,去年6月被依涉犯國家安全法「為大陸地區黨務機關發展組織未遂罪」起訴,日前洪以回澳門探視病母、辦理女兒免息就學貸款等由,聲請暫時解除7月10日至8月10日的境管,獲新北地院裁准,但洪得再繳30萬元擔保金,可抗告。

檢調調查,洪男本是澳門人,1980年代來台定居並取得我國國籍,曾任全民計程車司機聯誼會副理事長,2015年起又返回澳門經商,擔任中華港澳在台人民協會常務理事,期間與自稱北京大學研究生的中國社會科學院台灣研究所人員「陳秘書」交好,疑遭吸收,趁往返兩岸三地機會,在台發展共諜組織。

此案目前法院仍在審理中,洪男日前聲請暫時解除境管1個月,他說在澳門的老母身體欠安,加上一年多未返回澳門,在澳門的妻女已經濟窘困,因妻子並無澳門永久性居留證,須由他出面擔任貸款擔保人,才能幫2 名就讀大學的女兒辦理免息就學貸款,另妻女在澳門住的是公共住宅,依規定承租人必須每年在澳門居住達一定天數以上,否則會被取消資格,擔心妻女恐無家可歸流落街頭,而這些事都得由他親自辦理,承諾1個月內辦理完畢並返台繼續接受審判,不會影響審判進度。

洪男去年6月遭訴後便聲請解除羈押,法院裁定3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及每日得向轄區派出所報到,法官認為洪男所涉罪嫌刑度為5年以下非屬重罪,加上去年6月13日交保迄今,都遵守每日向轄區派出所報到的規定,因此准許他暫時解除境管,但為避免他滯澳門不歸或逃亡,命他得再繳交30萬元保證金作為擔保。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