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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蟲網路扮女騙GG照 4男失身又失財

男子喜愛裝扮女性藉機騙取男性網友裸照與金錢。(情境照)

男子喜愛裝扮女性藉機騙取男性網友裸照與金錢。(情境照)

2019/07/05 10:09

〔記者陳冠備/彰化報導〕陳姓男子喜愛假扮女生,在網路交友軟體化名「婷薇」女子搭訕男子,表示想跟對方發生一夜情,約炮前還要求對方先傳有大GG的裸照「驗貨」,等騙得照片後再假冒女子堂哥,以公布為由向對方勒索金錢,共有4名男子受騙,詐得金額18萬元,被害男子不滿提告,陳男嚇得求解,返還詐騙金額,彰化地院仍依妨害性自主、恐嚇取財等罪,判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

判決書指出,陳男(22歲)透過交友軟體認識一名人夫,2人約在汽車旅館喝酒,男子不勝酒力躺下,陳男乘機對人夫性器官口交,並持手機錄影性交過程,後來陳男跟人夫借錢2萬5千元卻遲遲不還,人夫討債還反遭陳男恐嚇,要傳影片給其老婆看等語。

陳男食髓知味,再上交友軟體,以「婷薇」化名搭訕施姓、吳姓等3名男子,大膽表示想跟對方一夜情,並要求先拍裸體照片、影片回傳,等取得照片後,再假冒婷薇堂哥上網跟對方質問有否跟堂妹約炮一事,要求金錢買回裸照,否則公布,施男、吳男心生恐懼,匯款4萬、11萬5千元,另名男子拒絕,表示要報警而未得逞,陳男犯法行徑也遭曝光逮捕。

法官審理,陳男取得多人的裸照後恐嚇取財,造成告訴人內心承受莫大恐懼,所生損害非輕,不過考量到被告已和原告完成調解,賠償對方的損失,判處陳男違反乘機性交罪1年8月,恐嚇取財與未遂,各2罪,各判處7月、10月徒刑,合併執行2年,緩刑5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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