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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了5萬律師費卻不敢出庭 男子被起底GG

鄭男收受5萬元後代為撰寫訴狀,但是不敢代為出庭,何女才查出鄭男不具律師資格,檢方依詐欺及違反律師法起訴。(情境照)

鄭男收受5萬元後代為撰寫訴狀,但是不敢代為出庭,何女才查出鄭男不具律師資格,檢方依詐欺及違反律師法起訴。(情境照)

2019/06/28 07:17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提供法律諮詢不代表就是真律師!何女曾向某徵信公司法務鄭男諮詢法律常識,雙方因此加為line好友,1年後何女遭人恐嚇想雇請律師控告對方,找上鄭男,鄭男也不加以澄清,收受5萬元後代為撰寫刑事告訴狀、刑事附帶民事告訴狀,但是鄭男不敢代為出庭,何女問起開庭進度,總是藉詞推托,何女才查出鄭男不具律師資格,檢方依詐欺及違反律師法起訴。

據檢察官調查,鄭男(52歲)曾受雇新北市某家徵信公司擔任法務工作,雖無律師資格,平常擔任法律常識諮詢工作,2017年間何女來電諮詢,由鄭男對她進行服務,雙方電話中洽談愉快,鄭男也自稱律師,對各種法律常識侃侃而談,何女佩服也深信不已,雙方在line通訊軟體加為好友。

而1年後,2018年9月何女疑遭人恐嚇,想尋找法律專業並提告對方,以line向鄭男諮詢,等真正要委任提告了,鄭男還不澄清自己不具律師資格,而在同年月收受何女匯來5萬元委任律師費。

鄭男憑法律常識代為撰寫刑事告訴狀、刑事附帶民事告訴狀,但何女詢問後續開庭情形,鄭男總是藉詞推托,但紙包不住火,何女得不到答案,向律師公會查詢,才發現沒有這位律師。

鄭男到案後坦承犯行,也坦承收了何女5萬元,檢察官發現何女在line中與鄭男對話,稱呼其為鄭律師,都不曾否認或澄清,鄭男違反律師法及詐欺罪,從重依詐欺罪論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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