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生日趴後硬上女同學 「獸星」父塞萬元紅包遮羞

2019/06/17 13:28

〔記者蔡清華/高雄報導〕蘇姓高中生前年12月24日耶誕夜,邀約其心怡的女同學至KTV 參加其生日派對,派對結束後,帶她回住處性侵得逞,經被害人打電話向友人求援趕到蘇住處報警處理,事後蘇父想息事寧人,塞了1萬元紅包給少女,女子母親也怕事情傳開,草草簽了「和解書」,但法院仍認定非少女真實的意願,依強制性交罪判蘇男3年2個月。

蘇姓高中生,生日趴當天邀了多位同學及朋友一起到KTV慶生,歡唱到隔日凌晨3時許,以天亮後再載到校上課為藉口,將其中一名女同學帶回住處3 樓房間,一進房就自後方抱住女子、強脫衣褲等強暴方式,不顧她哭泣、掙扎反抗,逼迫口交等方式強制性交得逞。

遭性侵後,被害人趁機打電話給友人求援,立即趕到蘇的住處,報請警察到場,當時同住的蘇父硬塞了1萬元紅包給被害少女。兩週後蘇家找被害少女及其母親簽立「和解書」載明雙方是「合意性交」。

但檢方追查發現,此並非被害人真正的意願,她供稱,「媽媽不希望我受傷害,怕事情鬧大,大家會知道。」,且「案發後常突然就想哭」,經傳喚被害人審判程序到庭,都以不願看到被告而拒不到庭,最終,橋頭地方法院仍依強制性交罪判蘇男3年2個月,全案可上訴。

☆自由電子報關心您:若懷疑孩童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或是性侵害、性騷擾,請撥打113專線,透過專業社工員接線服務,將可盡快救援在生命危機中的兒童。☆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