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假台積電薪資證明 她騙過業者冒貸870萬
2019/06/15 20:03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張姓女子涉嫌以王姓男子等4人名義,謊稱4人是台積電專案經理與員工,並偽造假的台積電扣繳憑單等資料,證明4人在台積電工作,向李姓民間貸款業者借款,致使李男誤信借款870萬元,新北地檢署日前依詐欺取財、偽造文書罪嫌起訴王男等4人,張女則被通緝,另案偵辦。
2014年8月至2015年1月,張女持42歲王男、37歲陳男、51歲及48歲曹男在台積電上班的財力證明、所得扣繳憑單、銀行徵信調查表、台積電名片等假資料,透過許姓民間貸款代辦業務向李男借貸,並要求王男等4人冒稱是台積電專案經理、員工,熟背台積電職稱等資訊,協助她簽署本票,致使李男信以為真,誤信4人有穩定薪水足以還清債務,在左營高鐵站分別借款4人各250萬、220萬、200萬、200萬元,張女則在4人借款本票上擔任借款保證人,事後4人未依約還款,李男才發現被騙提告。
庭訊時,王男等4人坦承協助張女借款並簽署本票,陳男更自白,收了張女4萬元報酬。
檢方依據王男等人供述,李男、許女指證,及勞保局、台積電人資部電子郵件回函,認定4人未在台積電任職,將4人起訴,張女經傳喚未出庭遭通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