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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與助理收賄關說判刑4年半 高志鵬申請外役監

民進黨前立委高志鵬(左)被依圖利罪判刑4年6月定讞,今年1月10日報到發監,現於宜蘭監獄服刑中;據悉,高志鵬已向矯正署申請至外役監服刑,矯正署仍在審核中。(資料照)

民進黨前立委高志鵬(左)被依圖利罪判刑4年6月定讞,今年1月10日報到發監,現於宜蘭監獄服刑中;據悉,高志鵬已向矯正署申請至外役監服刑,矯正署仍在審核中。(資料照)

2019/06/11 15:17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民進黨前立委高志鵬被控於12年前與助理收賄關說,被依圖利罪判刑4年6月定讞,今年1月10日高志鵬報到發監後,現於宜蘭監獄服刑中;據悉,高志鵬已向矯正署申請至外役監服刑,矯正署仍在審核中。

依外役監條例第4條規定,刑期7年以下,或刑期逾7年未滿15年而累進處遇進至第3級以上,或刑期15年以上而累進處遇進至第2級以上,無期徒刑累進處遇應進至第1級,矯正署可就各監獄受刑人中遴選至外役監受刑。

高志鵬被控於12年前與助理收賄關說案,台中高分院更二審前年11月依貪污治罪條例判高志鵬4年6月徒刑、褫奪公權4年,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而定讞;當初起訴此案的南投地檢署,曾發函囑託台北地檢署執行科代為執行發監,但高志鵬遞狀聲請延緩發監,且所留戶籍地在屬於新北地檢署轄區的新北市三重區,北檢因此將執行案件檢還予南投地檢署。

後來南投地檢署改囑託新北檢代為執行發監,高志鵬位於傳票時間內向新北檢報到,最後檢方指揮調查官備妥拘票前往高志鵬位於三重的住處,這才順利將高志鵬發監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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