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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手機發現「很濕」曖昧訊息 人夫綠光罩頂怒告

新北地檢署認為,無證據證明兩人有性器接合之實,因此予劉女、吳男不起訴處分。(記者陳慰慈攝)

新北地檢署認為,無證據證明兩人有性器接合之實,因此予劉女、吳男不起訴處分。(記者陳慰慈攝)

2019/06/05 15:09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30多歲劉姓人妻被老公發現與吳姓廠商間互傳「今晚速戰速決好棒棒」、「我不是很喜歡在車上」、「我知道...因為你沒有很濕」等曖昧訊息,劉夫不滿質問老婆,「妳跟他發生過幾次?」劉女不耐煩回答:「反正不只一次」,劉夫憤而提告通姦,劉女、吳男均否認有嘿咻,新北地檢署認為,無證據證明兩人有性器接合之實,因此今予劉女、吳男不起訴處分。

去年12月,劉夫查看老婆手機,發現妻子與吳男互傳「今天傍晚速戰速決好棒棒」、「...但其實我不是很喜歡在車上」、「我知道很清楚啊,因為你沒有很濕,車上除了省時間和省錢沒有其他好處,位置卡卡很難動...」等曖昧訊息,氣得持簡訊質問老婆是不是出軌,追問:「妳跟他發生過幾次?」劉女回稱:「不知道」,劉夫反問:「多到數不清喔」,劉女怒回:「我不知道是幾次,2次、3次、4次,反正不是1次」,劉夫不滿被戴綠帽,持訊息與兩人對質錄音,提告妻子與吳男通姦4次。

劉女到案後表示,不記得與吳男的LINE對話紀錄內容;吳男則說,劉女是他的客戶,兩人因而熟識無話不聊,只是用LINE打嘴砲,兩人均否認發生過性行為。

檢方認為,劉女被質問的錄音檔為劉夫私人取證,無法證明劉女被質疑當時,是出於正常、自由狀態下所為,加上劉夫並未提出兩人性器接合畫面及保險套等證據,因此將兩人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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