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蟲衝腦的代價!硬上國中女網友一次 換來9年重刑
2019/05/18 21:08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陳姓青年邀約就讀國中的女網友到住處,見對方年幼可欺,竟起色念,無視被害人反抗,強行脫掉被害人衣服性侵得逞,被害人返家後向家長哭訴遭到侵犯,家長氣得跑到陳男住處揍人,報警送辦,陳男對未成年少女犯強制性交罪,被屏東地院重判9年,可上訴。
陳男去年邀被害人到住處等人,見被害人獨自在房間玩手機,竟起色念,將被害人壓在床上強行脫去衣服性侵得逞,被害人身心受創,向家人哭訴遭陳男侵犯,被害人父親氣得跑到陳男住處將陳男揍了一頓,報警將陳男送辦。
陳男辯稱雙方是你情我願,陳男的辯護律師也認為,被害人身上並未有激烈反抗所留下的傷痕,雙方很可能是合意性交。
法官根據醫學鑑定報告及被害人說詞、反應等相關事證後,認定陳男違反被害人意願強制性交,依法判刑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