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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兵要脋士官長!發現他違反營規 恐嚇取財判2年

陳姓前上兵抓到連姓士官長違規的把柄,竟以此要脅付遮口費共14次,法官各判6月徒刑,應執行2年,可易科罰金。(記者陳恩惠攝)

陳姓前上兵抓到連姓士官長違規的把柄,竟以此要脅付遮口費共14次,法官各判6月徒刑,應執行2年,可易科罰金。(記者陳恩惠攝)

2019/05/15 16:50

〔記者陳恩惠/台北報導〕陳姓男子去年初在新北市三芝區軍營內服役、時任上兵,得知連姓士官長私下帶學妹回寢室聊天、違反營規,以此要脅遮口費,直到退伍仍需索無度,連某提告,士林地院審結,將陳男犯14次恐嚇取財罪,各處6月徒刑,應執行2年,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法官認為,陳姓男子正值青壯,竟多次以連姓士官長違反營規將檢舉為手段,恐嚇連某滙款共41萬4千元,陳男犯後雖然坦承犯行,多次表達願意賠償連某損失,卻遲未依約付款,難認深具悔意,考量陳男無科刑紀錄,目前以電子廠清洗作業員、冷氣空調維生,需扶養4歲兒及雙親,量處主文之刑。

判決指出,軍階較低的陳姓上兵與連姓士官長均在新北市三芝區軍營內服役,2018年3月14日前某日,陳得知連在營區內飲酒、私下帶學妹到寢室聊天,均違反軍中相關規定,其中與異性聊天更違反「兩性營規」,該規定明白要求「辦公室內應避免男女獨處一室」;陳以此向士官長要脅付錢遮口,否則將向上舉發。

連除了當面付錢,更從同年的3月14日至5月底,分14次共匯41萬餘元給陳,每次3千至5萬不等,平日還得拿1至3萬元現金供陳花用。

判決説,2018年5月27日當天,已經退伍的陳再度打LINE電話給連再度要求匯款,言談間明白表示「若你不匯款,將舉發你在營區內飲酒與違反營規」;連當日只得分4次共滙5萬5千元給陳,最後終於受不了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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