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收買竊賊衝績效 新北警2交保2請回3偵訊中
2019/05/14 23:53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新北地檢署2名檢察官偵辦機車竊盜案時,不約而同發現,前年5月、去年1月、去年5月至10月間,三重、永和、三峽、樹林(原任職三峽)、蘆洲(原任職三重)等五分局8名員警(其中一人已調回高雄)疑為爭取績效,掏錢要2名竊賊犯案後主動通報,卻不實登載「攔查」等查獲理由,今依涉犯偽造文書罪約談8名員警到案,三重分局1警員因故未到案,晚間複訊後諭令三峽分局洪姓警員、樹林分局高姓警員無保請回,三重警分局陳姓、許姓警員各以2萬元交保其他3名到案警員仍偵訊中。
據了解,檢方發現同一被告短時間密集犯案,均由同一分局偵破,甚至還跨區偵破,察覺有異,追問後犯嫌自爆,若犯下竊盜案,主動通報警方,就能換取金錢回報,案件變成是警方主動查獲偵破,而換取金錢價格也依現行犯或函送地檢署而有所不同。
新北檢發現後主動簽分偵辦,今天上午指揮新北市警局督察、政風人員,至涉案8名員警個人、辦公處所進行搜索約談,以釐清查證犯嫌指述,全案擴大偵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