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警官擅赴港澳多達33次 2大過免職連坐主管
〔記者黃良傑/高雄報導〕高市警局警刑大隊「勵德專案」查出張姓警務員自106年至108年3月間,未依規定事先申請赴港澳,多達33次,督察室查處另發現張疑把合計請4.5天公假,挪來延長港澳停留時間,另請假赴日本旅遊,卻直奔澳門,今天召開記者會決定對張員兩大過免職,是否涉有違造文書,警方還要再深入調查。
警政署長陳家欽得知後相當震怒,認為已嚴重影響警譽,指示啓動全國查察,清查有無類似警務人員擅赴港澳,次數這麼多而未發現,同時要求對疏於考核的主管,追究考核督導不周之責。
張警務員坦言未申請赴港澳旅遊,但否認有任何不法,也沒有到澳門賭場,他表示,因半年內兩位疼他的阿嬤相繼過世,心情低落,家人鼓勵他出國走走,因不想讓人知道他的情況,才沒報備,去港、澳只是旅遊散心,有時喝個小酒舒緩心情。
督察室查張員曾請了幾次公假,每次半天,包括送酒測器、接受督察室訪談等,但並未依公假處理公務,且假單填寫不實、目的地有異,已深入調查中;張否認「請公假未完成任務」之說,堅稱有送酒測器到交大,也未接到督察室約訪而請假爽約,至於是否請假赴日本卻到港澳,他則不置可否,對於將遭記二大過免職,張說不服會申訴。
副局長王欽源召開記者會表示,張警務員已違反「警察機關辦理員警非因公出國及赴大陸港澳地區作業規定」,各警察機關對所屬員警出國或赴大陸、港澳地區,未依規定申請許可,清查後雖未發現張員有不當接觸或從事不法,張員未依規定辦理出國申請或報備,多次擅赴香港、澳門地區行為,已嚴重影響警譽,報請張員記二大過逕予免職,提列張員加強考核,追究相關幹部人員考監責任,若涉有虛偽請假偽造文書部分,將依規定移送法辦。
王欽源強調,為防類似案件再發生,避免衍生風紀案件,實施全面清查,以了解同仁有無相類似違法(紀)狀況,並將清查情形會請相關權責單位查處,另為免類此情事發生,本局將加強宣導及審查各單位對所屬出入境(含赴大陸港澳地區)及請假出國報備等規定,以防杜違(法)紀情事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