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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藥迷姦欠債女 射後不理判7年8月定讞

示意圖。與新聞無關。

示意圖。與新聞無關。

2019/05/06 11:54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台中市女子小芳(化名)向男性友人范偉淦借2000元,范男邀她去KTV唱歌,他伺機在飲料放入俗稱「迷姦藥丸」的氟硝西泮(FM2),再把昏睡的小芳載到賓館性侵害,「射後不理」逕自離去;一、二審都依藥劑強制性交罪,將范男重判7年8月,最高法院今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法院審理時,范男辯稱自己什麼都沒做,自稱他把小芳安置在賓館房後就走了,但檢驗發現小芳的下體有范男DNA,法院不信辯詞,認定他以欺瞞方式讓小芳施用三級毒品FM2後,趁被害人意識模糊、無力反抗時強制性交,嚴重侵害被害人的身體自主權、性自主權,犯後未見悔意,也沒賠償爭取原諒,犯後態度不佳,予以重判7年8月。

判決指出,范男透過女朋友的友人介紹,結識小芳,小芳也認識范男的女友。2017年1月27日凌晨,小芳向范男商借2000元,范男借錢後,邀小芳去唱歌,兩人瞞著范男的女友赴會,孤男寡女同處KTV包廂內。

范男趁小芳上廁所時,在小芳的紅茶中下藥,待小芳喝畢陷入昏睡,再載到賓館性侵,得逞後丟下小芳,獨自離去。小芳清晨醒來,發現衣服有脫下又穿回的跡象,且頭昏腦頓頓,懷疑被上下其手,到醫院檢驗,尿液化驗出氟硝西泮代謝物。

台中地院審理時,范男宣稱自己什麼都沒做,小芳不想讓他的女朋友知道,他們兩人去唱歌,他見小芳昏睡,就把小芳安置在賓館內,他就離開,絕對沒有和小芳發生性關係。

小芳則堅稱,她當晚沒喝酒,只有喝紅茶與水,卻感覺紅茶的味道怪異,之後迷糊昏睡,朦朧間感覺被載到自己住處附近巷口,范男卻又不問她住在哪裡,之後醒來她就已躺在賓館內;法院參考刑事警察局檢驗報告,小芳的下體表層與深處,都有范男基因,判他有罪。

范男上訴二審,辯稱這是小芳和哥哥設下「仙人跳」,想勒索他,但法官認為檢方已調查過,沒有人為此案向他索錢,小芳也未向他要求賠償,認定范男臨訟瞎掰,反而認定他沒有悔意、犯後態度不佳,因此駁回上訴。最高法院今認同二審判決,駁回上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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