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老師驚見學童tag「戀童癖」臉友 揪出性侵惡狼

國小老師在10歲男學童小強臉書看到他結交暱稱「易天尋」的男人為友,想起曾猥褻同校男學童,一問發現小強性侵與猥褻,「易天尋」22歲施姓男子,被依加重強制性交與加重強制猥褻罪判刑9年,可上訴。(示意圖)

國小老師在10歲男學童小強臉書看到他結交暱稱「易天尋」的男人為友,想起曾猥褻同校男學童,一問發現小強性侵與猥褻,「易天尋」22歲施姓男子,被依加重強制性交與加重強制猥褻罪判刑9年,可上訴。(示意圖)

2019/04/27 22:06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中市一位國小老師於2017年間在10歲男學童小強(化名)的臉書中,看到小強結交暱稱為「易天尋」的男人為友,老師想起此人是戀童癖,曾猥褻同校男學童,趕緊問小強為何認識此人?小強才吐露他被「易天尋」性侵與猥褻,警方查到「易天尋」是22歲施姓男子,施男辯稱是小強願意,法院卻認為,施男已診斷為戀童癖,認為可愛的小男孩是「完美」的對象,進而衍生性衝動,依加重強制性交與加重強制猥褻罪判刑9年,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小強於2017年4、5月間,在臉書結識「易天尋」,雙方5月首度見面,到「易天尋」租屋處玩手機遊戲,對方卻把小強褲子脫下,用嘴巴吸小強「尿尿的地方」,還宣稱他有很多刀子,如果遇到停電,他想要殺人。之後「易天尋」又兩度約小強見面,參觀刀子等收藏品,還播放色情片給小強看,伺機撫摸小強「尿尿的地方」,小強雖感覺怪異害怕,但擔心被媽媽罵,並未告訴家人。

小強的學校老師卻在6月發現,小強的臉書標示「易天尋」,警覺想起有個化名「易天尋」的男人,曾猥褻同校男學生,案件還在法院審理中,他趕緊詢問小強,小強如實說出被猥褻與性侵害過程,校方依規定通報警方偵辦,警方也很快就查到22歲施姓男子涉案。

台中地院審理時,施男不否認上述情節,但他辯稱小強同意,一審法官卻認為,施男之前猥褻男學童的刑案,已於去年判刑4年確定,醫院也診斷出施男是戀童癖,對於可愛的小男生,施男會認為是「很完美的對象」,進而衍生性方面的慾望,甚至想要占有,交往並共度一生。

法官認為,小強年僅10歲,對性自主決定權的觀念尚低,事後衍生不愉快且畏懼之心,依對未滿14歲男女犯強制性交與強制猥褻罪,判處施男徒刑9年,施男上訴二審,台中高分院見解相似而駁回,可再上訴三審。

☆自由電子報關心您:若懷疑孩童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或是性侵害、性騷擾,請撥打113專線,透過專業社工員接線服務,將可盡快救援在生命危機中的兒童。☆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