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父告女兒遺棄 姐妹當庭揭真象…
2019/04/22 11:53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桃園市楊姓男子控告31歲、25歲女兒遺棄他,父女雙方對簿公堂,楊男哭訴他罹癌又發生車禍,但2個女兒才給了他4個月約4萬元生活費,就對他不理不睬,害他被趕出租屋處,還把屋內電器都搬光;不過,兩姊妹法庭揭露楊男真面目,他不僅從未撫養小孩還長期家暴、親友眾叛親離,罹癌、車禍後兩人與另名姊妹念在親情,籌了60萬元給爸爸當醫藥費,爸爸接受治療後情況穩定,卻又繼續喝酒、嫖妓、交女友,需索無度下她們決定拒絕,豈料爸爸放火燒屋相逼,還被房東趕出門,最後獲桃園地檢署予以不起訴。
楊父還在法庭上大言不慚說,他有3個女兒但只告其中2人,是因另名女兒遠在新加坡,沒有處理他罹癌、車禍、租房等事宜,所以他沒有提告。
被爸爸提告遺棄的兩姊妹無奈說,雖然爸爸長期家暴、對家庭不理不睬,但得知爸爸罹患口腔癌,去年1月又發生車禍,其中一人還搬到爸爸租屋處協助照料,3個姊妹也努力籌了60萬元醫藥費,爸爸經治療後可以自理生活,卻又故態復萌繼續喝酒、嫖妓還交了2個女友,沒錢就跟她們伸手,她們後來不願意給,爸爸竟然放火燒屋,還被房東趕出來,當時是在爸爸同意下,才把屋內電器搬走。
楊男親友則出庭指證,楊男以前根本是「啃老族」,有了妻小也不負責任,小孩全靠妻子開計程車拉拔長大,楊男還有酗酒、家暴惡行。
檢方從姊妹倆、證人證詞及相關付款單據,加上楊男身體狀況仍可自理,認為姊妹倆並無遺棄情形,偵結予以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