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兩砂石車司機公路飆車 撞死夫妻均遭重判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彭姓砂石車司機開車巧遇前同事高男,兩車竟在限速50公里的路段飆車,高見狀企圖超車時,逆向撞死一對騎乘機車的陳姓夫妻;但兩人到案後均否認競速,辯稱純粹超速肇事,仍遭路口監視器打臉,畫面揪出兩人確實飆車才釀禍。高先被依公共危險罪判刑12年定讞,最高法院今再依相同罪名判彭有期徒刑9年半定讞。
2014年8月4日清晨5時許,正在買檳榔的彭男見高男也在買檳榔,隨即載著胞弟、檳榔攤老闆離開,高結帳完後緊跟在彭後方並狂飆,行經桃園市大溪區康莊路時,高企圖超車跨越雙黃線,卻逆向高速撞飛一對騎乘機車的陳姓夫妻,導致夫妻身亡。
高男並未逃逸並報警處理,隨即被測出酒駕;檢警問訊時,高承認徹夜飲酒,但否認競速害死人,辯稱因擔心上班遲到,才會超速飆車,事後被依犯酒駕致人於死罪起訴。
但原審勘驗沿途監視器畫面發現,彭男與高男當下僅差距半個車身,兩車以極為相近的車距競駛,且經鑑定,兩車當時車速平均在108公里至144公里間,而高肇事後,也因車速過快導致車子晃動。
此外,原審也傳訊彭男作證,彭否認有在檳榔攤與高交談或相約飆車,同樣推稱上班快遲到,才以破百時速趕路,否認知情高緊跟在後,直到聽見巨大聲響並掉頭查看,才知是高釀禍,但未被法官採信。
原審認定高男明知酒駕對民眾及其本身具有高度潛在危險性,且經政府一再宣導與媒體報導,仍罔顧公眾往來安全,酒後以超過100公里時速競速行駛,導致被害夫妻身亡,審酌高先前已有酒駕緩起訴紀錄,本案犯後又遲未與被害家屬達成和解或取得原諒,依公共危險罪判刑12年;高與檢方均未上訴,已定讞。
檢方後來再依公共危險罪將彭男起訴,原審判彭有期徒刑9年6月;雖經上訴高等法院,彭仍被認定在能預見隨時有突發狀況,可能導致其他用路人死傷情況下,與高競速飆車,加上彭也有酒駕前科遭判拘確定,又未與死者家屬達成和解,仍依相同罪名判刑9年6月,最高法院今駁回上訴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