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奇台灣選舉 中國籍老翁投票所內拍照不起訴原因是…
2019/04/16 19:13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61歲中國籍李姓老翁,女兒嫁來台灣,去年九合一大選期間來台旅遊,卻跑進投開票所,被投票所人員發現持手機拍攝,依違反選罷法將他送辦,李翁到案後聲稱好奇才拍照,不知道違法,新北地檢署調查認為,李翁未拍攝到投票民眾選票照,也無主觀上犯意,今予李翁不起訴處分,偵訊後李翁已出境回中國。
去年11月24日,李翁走進新北市三重區投開票所內,用手機拍攝投票過程,現場人員發現後連忙上前制止,李翁旋即被帶到派出所做筆錄,李翁聲稱沒投過票,看到投開票所很多人,好奇他們在做什麼,所以才用手機拍攝,但拍一下就被發現,不知道觸法。
在投開票所擔任選務主任的管理員證稱,投票所內有用圍簾遮蔽,他們也都有教導民眾要將選票折起,發現李翁拍照,他們上前制止時,李翁態度配合,聲稱不知道不能錄影。
檢方勘驗李翁手機內畫面,發現李翁僅拍攝民眾領取選票及排隊投票,未拍攝到投票民眾選票上圈選候選人照,且拍攝時間短暫,未達刺探選舉人圈選選舉票程度,認定罪嫌不足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