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桌球教練猥褻女童下體 賠36萬換緩刑

郭姓桌球教練雖被控兩度猥褻女童;但法官考量他承認犯行,並賠償女童家屬36萬元,依法判刑1年10月,緩刑4年,期間須提供60小時義務勞務。(女童示意圖)

郭姓桌球教練雖被控兩度猥褻女童;但法官考量他承認犯行,並賠償女童家屬36萬元,依法判刑1年10月,緩刑4年,期間須提供60小時義務勞務。(女童示意圖)

2019/04/15 23:18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一名國小郭姓桌球教練,被控兩度藉教球機會觸摸聽障女學童下體。台北地院審理時,郭承認犯行,賠償女童家屬36萬換和解,事後被依對於未滿14歲身體障礙之女子犯強制猥褻罪判刑1年10月,緩刑4年,期間須提供60小時義務勞務,可上訴。

判決指出,前年5月間,郭男利用教學機會,與女童搭話,後再藉由下課時間、與女童玩藏球遊戲等機會,不顧女童拒絕,強行猥褻女童下體得逞;後因女童返家告訴母親受害過程,家長報警處理,郭遭起訴。

郭男在法院審理時承認犯行,並多次向被害人家屬致歉,請求原諒,另也一次性給付36萬元和解金;法官審酌郭的犯後態度後,予以減刑,依兩個犯行各判刑1年8月,應執行刑為1年10月,緩刑4年,期間須提供60小時義務勞務。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