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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翁下體磨蹭3歲女童私處 判刑又判賠 翁辯:犯行輕微

2019/04/15 12:42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吳姓好色老翁利用太太長期擔任3歲女童保母機會,以其下體、手、嘴巴磨蹭女童私處,滿足其性慾,刑事部份判他四年二月,民事部份,女童、父、母共對吳翁求償500萬元,吳翁坦承犯行,卻厚臉皮辯稱犯行並非重大,高等法院今判吳翁須賠償70萬元確定。

判決指出,吳翁已退休多年,由於女童父親從事高科技業,母親又是護理師,無暇照顧女兒,因此女童才出生不久,女童父母就聘請吳翁太太照顧女童,直到案發時已有3年之久。

2016年8月下午和晚上,吳翁太太在住處房間照顧女童,吳翁趁妻子不注意之際,潛入房間脫褲,藉女童年幼不知反抗,以下體、手、嘴巴磨蹭女童私處,之後裝做若無其處離開房間。因女童母親發現女童私處紅腫有異,追問後查出吳翁疑有不法,提出告訴。

吳翁坦承犯行,但辯稱他年事已高,且患有肺癌,請求輕判,並願意賠償,當庭支付30萬元,一審依強制褻罪判他四年二月,吳翁已提起上訴。女童父母也對吳翁請求賠償女童200萬元、賠償女童父母各150萬元。

高等法院斥責吳翁對3歲被害人強制猥褻,嚴重侵害她的貞操權和身體權,判應賠償女童30萬元、女童父母各20萬元,共70萬元確定。由於吳翁先前已支付30萬元,因此僅須再賠償4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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