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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奶媽虐童致死案開庭 涉案表姊:看到嬰靈才動手

牛奶媽(左)虐童案震驚社會。 (記者王捷翻攝)

牛奶媽(左)虐童案震驚社會。 (記者王捷翻攝)

2019/04/11 12:31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震驚社會的牛奶媽虐女兒致死案,今天上午開準備庭,牛奶媽因少年法庭另案審理沒有到庭,牛奶媽的表姊、表姊夫以及兩人的好友計程車司機李嘉偉都到庭。檢方依據3人與未成年的牛奶媽共同傷害兒童,違反刑法286條,要求求處至少無期徒刑,不過3人均否認殺人,僅承認管教過當,而表姊還強調是因為嬰靈出現在女童旁邊,才會動手,要申請精神鑑定。女童的祖母則希望,他們未來不得假釋跟特赦。

這件虐童案發生在今年1月15日,牛奶媽與表姊夫婦及李嘉偉3人衝夜唱,結果發現1歲多的女兒死亡,經送醫後,醫院才通報警方,扯出這件駭人的虐童案。女童長期以來遭3人以木棍、愛的小手、水管等「刑具」痛毆,且不讓女童吃飯、睡覺,只要哭鬧就動手,直到女童頭部重創斷氣。

不過3人在準備庭時,僅承認傷害致死、以「刑具」管教,且沒有打頭,只有打手跟腳,牛奶媽的表姊夫似乎想一肩扛起責任,坦承自己有凌虐女童、傷害致死,但仍不承認有殺人故意。李嘉偉承認有打小孩,但對傷害指控有多項不服,甚至希望傳喚當時一群人出遊,投宿4晚的民宿老闆娘出來作證,證明他有愛護女童。

但法官勘驗證據,在李嘉偉的手機中發現,有6段牛奶媽虐童影片,牛奶媽表姊坦承是她錄影的,表姊則辯稱,這是因為她一直看到嬰靈在女童身邊,所以才會出手管教,否認有殺人故意,並以「曾經看過身心科為由」要做精神鑑定。

法官整理爭議點後,要求被告的律師補充相關證據,決定下次要勘驗6段虐童影片以及傳喚生父、生母問訊。

女童生父受訪時表示,量刑輕重交由法官與老天決定,但是他認為前妻牛奶媽是被逼著動手,他有證據證明出手打人的都是李嘉偉,過分的是,死亡證明上說女兒腦內有瘀血,但3人都不承認打頭。

另外,牛奶媽表姊的母親今天騎了7、80分鐘的機車到地方法院,她認為虐童的兇手就是牛奶媽跟「男友」李嘉偉,常常告誡女兒不要跟牛奶媽走太近以免出事,沒想到真的出事,希望不要什麼事都牽拖自己女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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