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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酒店小姐 色男道歉瞎扯:我有雙重人格

李男性侵酒店小姐,事後傳訊道歉辯稱:「我有雙重人格。」新北地檢署依強制性交罪嫌將他起訴。(記者陳慰慈攝)

李男性侵酒店小姐,事後傳訊道歉辯稱:「我有雙重人格。」新北地檢署依強制性交罪嫌將他起訴。(記者陳慰慈攝)

2019/04/09 18:28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21歲李姓男子到酒店飲酒作樂,看上30歲的酒店小姐美美(化名),花錢買鐘點費請美美坐檯,以鐘點費時間未到為由,帶美美出場吃宵夜,並要求美美返回其住處,趁機硬上美美,事後傳訊道歉鬼扯:「我有雙重人格,你要幫我改嗎?讓我成為更好的人。」新北地檢署今依強制性交罪嫌將李男起訴。

起訴指出,去年5月27日,李男與友人一起到台北市林森北路酒店飲酒作樂,花錢請美美坐檯,明知美美沒有做性交易,卻以鐘點費時間未到為由,先帶美美出場吃宵夜,再要求美美一同返回其位於新北市三重區住處,未料美美一進屋,李男就掐住她脖子恫稱:「不要以為我不敢打你」,強脫美美衣褲,不顧美美反抗性侵得逞,美美哭求李男讓她離開,接著馬上打電話向酒店經紀人求助報警。

開庭時,李男否認犯行,辯稱是美美先親他,他才回親對方,兩人自然而然發生性行為;陳姓酒店經紀人則證稱,美美做酒店小姐8年,只有陪喝酒、唱歌、聊天的坐檯工作,沒有做性交易,當天李男帶美美出場吃宵夜時,美美有回報,後來有段時間聯繫不上她,直到當天上午8時許,美美才哭著打給他說被性侵了,見到美美時,她手臂跟頸部都有傷痕。

檢方勘驗兩人LINE對話紀錄,案發後美美傳訊質問李男:「你怎麼可以這樣對我?」、「我好歹是個女孩子」、「你記不記得有摔我、掐我?」李男先是回應:「發生的事我記得一半一半,好像有發生」,後聲稱自己有雙重人格,向美美道歉,還問美美:「你願意幫我改嗎?讓我成為更好的人」。美美另還提出驗傷單,報告指出頸部、下體受傷,監視器畫面也顯示李男當時確有帶美美回家,檢察官因此不採信李男辯詞,將他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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