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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溪慈湖陵寢潑漆案 涉案11人全判拘役

去年228當天上午獨派青年闖入大溪慈湖陵寢,持紅色油漆朝蔣介石靈柩及周圍潑灑,桃園地檢署去年4月初依「刑法」公然侮辱墳墓、公眾紀念處所、毀損等罪嫌,一共起訴了11人,桃園地院歷經一年審理,今天下午宣判,11人分別被判拘役,依毀損、妨判公務罪判處拘役55~59天,侮辱墳墓、紀念碑則獲判無罪。(資料照)

去年228當天上午獨派青年闖入大溪慈湖陵寢,持紅色油漆朝蔣介石靈柩及周圍潑灑,桃園地檢署去年4月初依「刑法」公然侮辱墳墓、公眾紀念處所、毀損等罪嫌,一共起訴了11人,桃園地院歷經一年審理,今天下午宣判,11人分別被判拘役,依毀損、妨判公務罪判處拘役55~59天,侮辱墳墓、紀念碑則獲判無罪。(資料照)

2019/04/09 16:21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去年228當天上午,獨派青年闖入大溪慈湖陵寢,持紅色油漆朝蔣介石靈柩及周圍潑灑,桃園地檢署去年4月初依「刑法」公然侮辱墳墓、公眾紀念處所、毀損等罪嫌,一共起訴了11人,桃園地院歷經九個月審理,於今天下午4點宣判,法官分別依毀損、妨判公務罪,判11人拘役55到59天,侮辱墳墓、紀念碑部分則因不構成侮辱要件,獲判無罪。

11人分別為32歲李嘉宇、37歲陳俞璋、21歲莊承澔、23歲郭潤庭、21歲郭蕎瑛、21歲羅宜、24歲楊侒橙、24歲周維理、30歲王騰葦、22歲張閔喬、20歲邱峻翔。

其中,李嘉宇、陳俞章被依毀損罪判拘役59天,莊承澔、郭潤庭、郭蕎瑛、羅宜、周維理、王騰葦、張閔喬、邱峻翔則為拘役55天,楊侒橙則依妨害公務罪判59天。

行動當時有多人是大學在學學生,包括就讀台大土木系的周維理、台大醫學系張閔喬、輔大宗教系羅宜、世新法律系郭潤庭及北大社工系郭蕎瑛。

11人今天都未到庭聽判,僅有家長羅媽媽到庭,對於判決結果她表示,可以預料但無法接受,至於是否上訴,由孩子與律師商討,她不會干涉,對於兒子表達理念,她站在支持的立場。

去年2月27日晚間,李嘉宇等10人先在自由臺灣黨黨部商討隔天前往慈湖陵寢潑漆事宜,李嘉宇取出3罐紅色油漆,由在場人士以塑膠空瓶分裝成約10瓶並備妥布條,於隔天早上9點半到10點在慈湖陵寢停車場集合後,步行至陵寢正廳外,強行闖入以紅絨繩為界的靈柩及周邊潑灑紅漆,導致靈柩、遺像、相框、蠟燭等物不堪使用;國防部後備指揮部桃園管理組陵蔣姓陵寢官見狀上前阻止,楊侒橙另以身體推擠及徒手拉扯蔣員。

事發後引發社會議論,桃園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大溪警分局,分別傳訊涉案人士到案說明,並於去年4月初起訴李嘉宇等10人,起訴理由為「以潑漆方式表達政治理念,已逾越法律界限、違反現行法律秩序」,並建請法院量處適當之刑。

全案移審桃園地院,去年7月開庭前,獨派團體在法院外召開記者會,有兩名男子潛入朝獨派青年噴黃漆,場面一度失控,所幸員警迅速化解;法院審理終結,雖然11人學生辯稱潑漆沒有毀損靈柩等,但靈柩外觀及周邊確實有殘留、無法法完全清除,已構成毀損。

法官指出,11人所為對社會秩序及財產法益所造成的危害,已與憲法保障言論自由意旨不符比例 ,倘不予非難,無非鼓動人民得枉顧正當法律程序之要求,逕自訴諸不法而破壞法治,審結分別判處55到59天不等的拘役。

檢方起訴時,另將涉及「文化資產保存法」行政裁罰的部分,函請桃園市政府依法處理。

而慈湖陵寢因潑漆案一度關閉整修,直到去年7月初才再度開放,但基於安全理由,昔日民眾可以進入陵寢內、停放靈柩的四合院區域,除了每年1月13日、4月5日及10月31日,可開放申請進入憑弔緬懷,平日遊客僅能在四合院外瞻仰、觀看整點禮兵交接,原先阻隔四合院內外的木製屏風則改為透明玻璃,方便遊客從外觀看裡頭樣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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