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暗騎士蛇行擦撞車輛肇逃 電眼揪人賴不掉
〔記者許國楨/台中報導〕台中市王姓男子深夜騎車外出,疑恍神擦撞路旁自小客後逕自離去,女車主不甘愛車受損報警討公道,警方揪出王男到案時竟說,因小孩肚子餓才外出買宵夜,加上曾腦傷「有時會忘記當時情形」,警方過濾監視器發現,機車與自小客擦撞當下,王男腳部還被夾在中間長達約30秒,不可能沒有印象,因此訊後仍依規定開單舉發。
34歲的陳姓女車主日前傍晚到台中市第三分局交通分隊報案,表示當天清晨要上班時,發現停在福和街家門口愛車左側車身遭擦撞,肇事者沒有留下任何聯絡方式,讓她整天心情都大受影響;由於該車已停放超過14個小時,熟悉地理環境員警研判,該路段晚間行經人車仍多,發生擦撞不被發現機率很低,決定從深夜時段著手調閱監視器爭取時效,果然迅速破案。
監視器畫面顯示,當天凌晨1時50分許,一輛機車才從巷口騎出就逆向騎至對向車道,隨後又蛇行跨越雙黃線回到順向車道卻逕往右前方騎去,直接擦撞路旁陳女愛車後差點連人帶車摔倒,且騎士右腳疑夾在2車中間動彈不得,掙扎約30秒後才抽身,卻完全沒有關心遭擦撞車輛,就重新上路從監視器畫面消失。
警方根據車號以車追人通知肇事的54歲王姓騎士到案說明,王男說,當天深夜小孩喊肚子餓,愛子心切的他才會騎車外出買宵夜,且因為腦部曾開過刀「有時會忘記當時情形」,避重就輕將肇事原因全推給小孩和腦傷,讓警方聽了也感到不可置信。
分隊長蔡興邦表示,王男深夜外出,警方研判當時精神不濟擦撞路旁車輛,但事故後逃逸未依規定處置,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62條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新台幣1千元以上3千元以下罰鍰;逃逸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1個月至3個月,針對王男違規行為會依規舉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