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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婉鈺想認罪協商換緩刑 檢察官不同意

前新北市議員李婉鈺說她也不樂見傳拘張碩文妻子到庭做證。(記者張文川攝)

前新北市議員李婉鈺說她也不樂見傳拘張碩文妻子到庭做證。(記者張文川攝)

2019/04/03 13:20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前新北市議員李婉鈺前年11月28日深夜至已婚前立委張碩文家門外密集按電鈴、拍打鐵門,又呼警員和鄰居巴掌、搶警察的密錄器,嗆警察「你囂張什麼」,被依妨害公務、強制未遂罪起訴,求刑11月;台北地院今天再次開庭,檢察官不同意李婉鈺提出願全盤認罪、請求緩刑的提議,全案重回一般審理程序,法官將在5月22日拘提上次傳喚未到庭的張碩文妻子林玲玉到庭做證。

李婉鈺今開庭遲到18分鐘,她向法官解釋,她今天自己開車來法院,找停車位花了一些時間,又因她很少開車,不太會停車,所以遲到。

上次開庭時李婉鈺的律師提議進入認罪協商程序,並提出李願意全盤認罪,希望從輕量刑拘役30天、緩刑2年、支付公庫或公益10萬元;但檢方經內部討論後,今當庭向法官說,依據李婉鈺歷次開庭應訴時的態度,認為不適合緩刑,並維持起訴時的求刑11月,形同不接受認罪協商。全案無從進入簡易判決,回到通常審理程序,李婉鈺也回到只認妨害公務罪、不認強制未遂罪的狀態。

由於李婉鈺不承認她頻按電鈴的行為觸犯強制未遂罪,法官上月12日依檢察官的聲請,傳喚張碩文和其妻子林玲玉做證,釐清張妻當時為何不開門,但只有張碩文到庭,張碩文說妻子在美國陪小孩,檢察官今仍認有傳拘張妻到庭做證的必要,法官表示上次張妻未事先請假,屬無故不到庭,下次5月22日開庭,將拘提張妻到庭做證。

李婉鈺庭外受訪指出,她自始就認為檢察官起訴書裡有很多不是事實,她為了不想浪費司法資源才願意全盤認罪,但檢察官自己決定要繼續浪費司法資源;她按門鈴時根本不知道張妻在家,張妻偵查時也說不追究,本案沒有被害人,怎麼會觸犯強制罪?何況她並未爭執張妻在偵查時的證述,判決直接引用即可,沒有必要傳喚張妻,李婉鈺說她不解檢方為何堅持要傳喚張妻,認為檢察官在做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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