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科幹部盜賣下腳廢料圖利68萬 遭判刑7月
2019/03/21 15:00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竹科1家配電工程公司的涂姓倉庫組長,2015年間偷偷將無法使用的下腳廢料賣出10餘次,侵吞68萬元,甚至指示將整綑電纜線切成無法使用賣出,並將部分所得「上貢」給現場的張姓工地主任,遭公司控告業務侵占。由於涂男堅持否認犯行,法官認他態度不佳,依業務侵佔罪判刑7月。
判決書指出,眾利工程公司涂姓倉庫組長負責管理公司倉庫電線、工具材料等設備及司機派車作業,依規定施工剩下的線材長度若在10米以下,視為下腳廢料,需載回倉庫區累積一定數量,再賣當資源回收業者,販售金需上繳公司。
涂男於2015年1月到2016年8月間,偷偷請洪姓司機載出下腳廢料,轉賣給資源回收業者10多次,得款68萬餘元。
其中公司在日月光內壢廠進行配電施工時,剩約400公尺未使用的XLPE電纜線退料載回倉庫後,涂男竟要求下屬洪男剪成無法使用的小段賣出,得款12萬餘元,涂男將8萬元「孝敬」工地主任張男(業務侵占罪另為檢方緩起訴處分)做為封口費。
眾利公司查帳發現涂男擔任倉庫組長2年,出售下腳廢料的收入為0元,懷疑遭盜賣,因此報請縣調站清查。涂男辯稱是依張姓工地主任指示出售退料和下腳料,款項都交給張,自己沒拿到錢,否認業務侵占犯行。
而相關證人指證歷歷,涂男才改稱轉賣款項少部分是他自行挪用,大部分用來採買工具、用品及食物供員工使用等,但款項未繳回公司已不符規定,分配款項更也超越總經理的權限。法官認為涂男否認犯行,飾詞狡辯,且未賠償公司損害,犯後態度不佳,因此依業務侵占罪判刑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