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竹科主管偷吃人妻 無捉姦在床證據獲判無罪

竹科高姓主管與同事李姓人妻發生婚外情,從2013年至2017年間多次車震或床戰摩鐵、賓館。(情境照)

竹科高姓主管與同事李姓人妻發生婚外情,從2013年至2017年間多次車震或床戰摩鐵、賓館。(情境照)

2019/03/13 18:48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竹科高姓主管與同事李姓人妻發生婚外情,從2013年至2017年間多次車震或床戰摩鐵、賓館。李女丈夫林男發現鹹濕訊息,驚覺被戴綠帽怒質問,妻子才供出曾與高男多次嘿咻,並證稱高男下體旁有胎記。林男怒告高男妨害家庭,法官當庭請法警勘驗高男下體確有胎記,但此時李女卻否認有與高男發生性關係,聲稱胎記是因高男蓋電熱毯時不小心看到,由於高男也否認,法官認僅能認定2人關係親密,但無法直接證明2人曾發生性關係,判高男無罪。

判決書指出,李女與林姓丈夫結婚多年,前年林男無意間發現妻子時常與手機暱稱「車英雄」的高男互傳示愛訊息,甚至約定情人節一起吃飯,妻子甚至暱稱高男「老公」,更大膽自拍裸照傳給對方。

林姓丈夫怒質問李女,她才坦承與高男曾車震,也曾前往摩鐵、賓館床戰,林男不滿高男與妻子發生辦公室婚外情,怒告主管高男妨害家庭。

但李女出庭作證時卻翻供,否認與高男有婚外情,她說之所以會知道高男左大腿內側近下體處有一個拇指大小的胎記,是因高男蓋電熱毯時不小心看到。高男也否認曾與李女發生性關係,證稱兩人交往程度快超乎朋友,但仍未突破界線。

法官認為,李女雖曾告知林姓丈夫曾與高男發生性關係,林男也以李女與高男的對話訊息、李女的自拍裸照,認定高男涉有通姦罪嫌,但因無抓姦在床,也未有補強發生性關係的犯罪時間、地點可佐證兩人曾共處一室。

雖李女證稱高男下體胎記部分,經法官當庭勘驗也確認有胎記,但因李女表示那是高男使用電熱毯時不小心看到,因此僅能證明兩人關係親密,但無法直接推論兩人曾發生性關係。

法官認為高男和李女交往已逾越一般朋友程度,但卻無充分積極證據,證明兩人曾在車上、摩鐵或賓館確有通姦的犯行,根據「罪證有疑、利於被告」的證據法則,判高男無罪。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