髮姐同床有婦之夫還生雙胞胎女兒 挨告相姦為何沒事?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經營美容工作室的髮姐田女遭元配指控,2009年與丈夫張男交往後通姦,還產下一對雙胞胎女兒,雙雙挨告相姦罪。案經士林地檢署偵查,採信田女辯詞,「女兒出生前,不知男友已婚,要報戶口才知道」,日前處分不起訴;張男則因死亡同樣獲處分不起訴。
元配指出,田女因遭人詐騙因而請教丈夫,然而,兩人卻自2009年5月中起至2017年4月初止,數度在工作室與住處等地通姦,並產下一對雙胞胎女兒,憤而提告。
田女在偵查期間雖承認上床並產下雙胞胎,但否認知情張男已有配偶仍相姦;田女說,2009年2月過年期間,因為想交男友卻被對方騙走支票、本票,此時張男見她1個在店裡,打電話與她聊天,兩人後來逐漸變成朋友;張男事後也協助她向騙支票、本票的男子提告。
田女接著說,張男起初未告知她已有家庭,她也沒問,直到交往後並於隔年2月18日生下雙胞胎後,小孩須入籍,才知道張男已婚,當下有問張男如何是好?張男隨即承諾養小孩,兩人也持續發生性關係1、2年,但因她忙著照顧小孩,加上張男未再給付扶養費,大約從2012年起就未再發生性行為。
檢方偵查後認為,綜合相關證據,最多僅能證明田女在2017年2月間知悉張男已婚,但法無往前推認於2009年就已知情,且田女與元配間原本就不相識也無共同友人,因此,田女是否知情全憑張男有無告知,但張男在偵查期間死亡,已無從傳訊。
再者,田女雖承認「知道張男已婚後仍發生性關係」,但檢方認為,此部分屬田女自白,並無相關積極證據證明,且因張男已離世,無法傳訊到庭查明;另雖又有兩名鄰居證稱「張男多次出入田女住處」,然而,雙胞胎此時已出生,張男不無可能僅是為探望女兒,因此處分不起訴。
至於張男則因死亡,同樣獲檢方處分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