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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期買教材發現網路可下載拒付錢 書商怒告

書商事後收到特約商的款項後,撤回告訴,檢察官予以張男不起訴處分。(記者吳昇儒攝)

書商事後收到特約商的款項後,撤回告訴,檢察官予以張男不起訴處分。(記者吳昇儒攝)

2019/03/11 13:42

〔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基隆一名張姓男子2015年9月10日在夜市分36期向某親子教育特約商購買教材,購買數位教材,返家後卻發現,教材在網路上就能下載,拒絕付費。書商發現張男未依約繳款,對他提出詐欺告訴。張男稱曾與特約商協商,只購買開封書籍,但對方卻全寄出,否認詐欺。書商事後收到特約商的款項後,撤回告訴,檢察官予以張男不起訴處分。

張男向檢察官表示,當時在夜市確實有購買該批書籍,但隔了3個禮拜妻子向鄰居炫耀該課程時,反被譏笑,因為該教材在網路上就能下載,根本不用花錢;所以有跟特約商說只要付前3本的書錢,結果對方直接寄來12本,還說已經賣給他了,但本來在夜市內協議,就是要買幾本就幾本。

書商在偵訊時向檢察官表示,有和特約商協商過,如果他們與客戶有糾紛,必須由他們負責,因遲遲未收到款項,才會對訂購人提告,後來有收到特約商的款項,決定撤回對張男的告訴。

檢察官偵訊後,認為書商已經撤回告訴,罪證不足,予以張男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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