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瘦小男持刀強逼嘿咻 反被壯碩國中女奪刀趕出門

基隆地方法院認定陳男觸犯強制性交未遂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記者吳昇儒攝)

基隆地方法院認定陳男觸犯強制性交未遂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記者吳昇儒攝)

2019/03/07 09:32

〔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基隆一名陳姓男子去年3月24日上午透過網路交友軟體,結識未滿14歲的國中少女薇薇(化名),兩人相約晚間8時許,到陳男家中碰面。薇薇進到房內後,陳男竟拿出菜刀,並赤裸下半身,想強逼對方嘿咻。未料,陳男卻遭女方奪刀喝斥,逃到屋外,薇薇則趁隙報警。基隆地方法院認定陳男觸犯強制性交未遂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

檢警調查,23歲陳姓男子罹有中度身心障礙,身材瘦小,案發時透過交友APP結識體態豐腴的薇薇,並相約到陳家聊天談心事。涉世未深的薇薇以為交到朋友,不疑有他答應前往。

陳男卻從一開始就打定歪主意,先把水果刀藏在棉被底下,並騙薇薇先到房內等候,自己則跑到廚房拿出菜刀,並在客廳褪去外、內褲,赤裸下半身進到房內,要求薇薇跟他發生性關係。

薇薇驚嚇之餘想要逃跑,卻反被陳男抓住衣領,只好利用身材優勢,強奪菜刀反過來要求色狼趕緊離開。

陳男見持刀優勢已失,立刻跑到客廳穿回褲子逃跑,薇薇見他已經逃離現場,才拔腿狂奔離開陳家並報警處理。警方獲報後,立刻約談陳男到案說明。

陳男坦承確實有做了這些事情,但是因為自己一時衝動失慮,才會嚇到對方,警訊後將陳男函送法辦。

法官認定,陳男犯對未滿14歲女子犯攜帶兇器強制性交未遂罪,考量其精神狀況與犯案動機,判處有期徒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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