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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印名片裝成大公司經理 騙女友6萬元 判關4個月

基隆地方法院依偽造文書、詐欺等罪,判處鄭男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記者吳昇儒攝)

基隆地方法院依偽造文書、詐欺等罪,判處鄭男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記者吳昇儒攝)

2019/02/25 12:20

〔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男子鄭聖儒2017年6月冒印宏碁公司經理名片及律師印章,誆騙徐姓女友,還宣稱幫她應徵上同公司員工,將可以領到9萬薪水、還有出差費。徐女不疑有他,借6萬元給男友當生活費。徐女的父親因找不到女兒,通報失蹤,警方找到徐女及鄭男時,戳破鄭男謊言。基隆地方法院依偽造文書、詐欺等罪,判處鄭男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

檢警調查,鄭男印好宏碁公司經理的名片之後,冒名騙女友自己是該公司經理,更稱已幫女友應徵上工作,甚至偽製宏碁公司薪資單,並印上盜刻的宏碁公司法務部門蔡姓律師印章,取信女友。

徐女見狀不疑有他,將自身的銀行提款卡及6萬現金交給男友,供兩人生活使用。

徐女與鄭男同居之後,徐父找不到女兒下落,只好報警處理,將女兒列為失蹤人口。警方在汽車旅館臨檢時,找到徐女與鄭男,將兩人帶回派出所。警方詢問時,戳破鄭男謊言,徐女憤而對男友提出詐欺告訴。

徐女向法官表示,給男友的6萬元當中,只要求他還一半,因為自己也有花費;而鄭男則在審訊過程中,將3萬元先還給女友。

法官則認為,鄭男觸犯普通詐欺及偽造文書等罪,判處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另詐得徐女3萬元,依法宣告沒收,如不能沒收則追徵其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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