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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高中生怨爸禁手機逃家 慘被朋友爸逼掰肛、打手槍

猥褻示意圖。

猥褻示意圖。

2019/02/21 09:53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就讀高中一年級的小綱(化名)玩手機遊戲玩太凶被父親制止, 小綱口父親大吵一架後逃家,寄宿在好友家中,卻被好友的父親戚男借故指稱他偷東西,逼小網脫光衣服搜身,還被掰肛、打手槍,小綱逃回家後向母親告知此事,報警後,戚姓男子被依強制猥褻罪判刑1年。

判決指出,小綱寄宿友人小鎧家長達19天,因逃家時衣服帶不夠換穿,於是向小鎧商借衣物,當小綱在衣櫃找衣服穿時,小鎧的父親戚男質疑小網在偷東西,於是要求小綱把身上的衣物脫光搜身,不然就要報警處理。

小綱擔心報警後會被父親知道行蹤,於是把身上的衣物脫到僅剩內褲,但戚男不滿,動手強脫小綱的內褲,並趁小綱蹲下欲撿拾內褲時,趁機將他強壓在地,還伸手握住小綱的生殖品上下套弄「打手槍」,還掰開小綱的肛門檢查有沒有藏東西。

小綱被掰肛後,向戚男說肚子痛想大便,戚男放他一馬,小綱抱著衣服躲到廁所後,趁機向小鎧求援,還錄下戚男在廁所外叫囂的聲音,後來小鎧陪著小綱去坐計程車回家,小綱回家後一直做惡夢,母親查覺後逼問,小綱才向母親告知被猥褻的事。

橋頭地院審理時,戚男否認犯行,辯稱擔心小綱偷他印章或重要東西,才掀開他上衣,搜身,並沒有叫小綱脫光衣服或掀褲子,也沒有把他壓在地上摸生殖器或肛門云云,但合議庭勘驗小網的錄音檔、傳喚相關證人並根據醫院鑑定報告,認定戚男所辯之詞不足採信,因此判他有罪,得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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