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斗星號油輪賣油給北韓! 船長與1船員限制住居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總噸位達4421噸的「北斗星號」油輪,涉及海上駁油給北韓船隻,遭聯合國拍到,去年11月9日停靠台中港之際,台中檢調持搜索票配合航港局中部航務中心上船搜索及檢查,傳喚緬甸籍船長等多人,訊後依偽照文書及違反資恐防制法等罪嫌,對船長及一名中國籍船員限制住居,專案人員指出,司法機關並沒有查扣船隻,「北斗星號」能否出航是行政管理,與司法機關無涉。
原屬多明尼克國籍的「北斗星號」油輪在去年11月9日停靠台中港之際,因檢方已接獲訊息,「北斗星號」疑似長期違法從事海上加油站工作,又疑似被聯合國成員拍到,將油料資注給北韓船隻,是否違反資恐防制法,還待進一步調查。
「北斗星號」違法從事海上加油站工作,未如實向我國港務機關申報及登載航行日誌表,涉及偽造文書罪嫌,檢調機關向法院聲請搜索票,去年底登船檢查,展開傳喚,訊後對船長及一名船員強制處分。
據了解,「北斗星號」油輪向台中港務機關申報要運油至日本石垣島,事實上卻是在台灣海峽及附近就把油賣給其他船隻,然後往返台中港及高雄港,做起非法生意。
「北斗星號」油輪原籍多明尼克,可是多明尼克已告知油輪「適航性不足」,未取得該國出海航行許可,而幕後船東(船東之一為台灣高雄人)向蒙古國提出申請船籍,蒙古國給予臨時船籍至今年3月5日,時間也將屆。而去年航港局中部航務中心上船登檢,也發現多項行政缺失,但「北斗星號」能否繼續出航,是行政管理問題。
船上12名人員今天上午拉白布條抗議,中部航務中心邀相關單位召開專案會議決定,船上12人除了船長及管事2人因遭檢調限制住居,必須留在船上,其餘船員可依法辦理入出境。
港務局要求船東需找到船籍國,並且改善缺失才可出港,但船東遲遲無法取得,才無法出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