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帕契案外案 名嘴罵陸軍副司令「最不要臉的將領」判拘役30天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阿帕契案外案餘波未平,女藝人李蒨蓉4年前在陸軍航空特戰指揮部601旅營區與阿帕契直昇機合影,引發軒然大波,資深媒體人、名嘴張友驊認為陸軍指揮部副司令潘家宇召開記者會說明內容和事實有出入,及質疑潘利用訴訟調查他的消息來源,先在台北地檢署受訪辱罵潘是「最不要臉的國軍將領」、「不要臉」、「下賤」等話,又在台北地院批評潘是「說謊的將領、非常不要臉的將領,潘不滿提告,高等法院今判張友驊拘役30天,可易科罰金3萬元定讞。
張友驊今未聆判,無法得知他對判決看法。
判決指出,張友驊因認為潘家宇於2015年4月3日的記者會上,說明只有陸軍航特部601旅勞乃成中校違規帶人去阿帕契訪一次,但張獲得的消息並非如此,而於同年7月21日在北檢出庭受訪時,以「潘家宇是最不要臉的人」、「是我見過國軍將領中最不要臉的」、「2個字給他就是下賤」、「不要臉」、「下賤」等話辱罵潘,遭潘控告公然侮辱罪,北檢將張起訴。
此案北院2016年4月18日召開準備程序庭時,張又公開在法庭以「他是一個非常不要臉的將領」、「他是一個說謊的將領,非常不要臉的將領」辱罵潘,又遭潘控告公然侮辱罪,檢方將張起訴。
審理時,張友驊否認公然侮辱犯行,辯稱潘召開記者會的說詞明顯說謊,他透過消息來源得知,勞乃成、簡聰淵分3次不同的梯次帶人去阿帕契參訪,潘身為國家將領代表國家發言,怎麼可以說謊,他在北檢的發言,是針對潘代表國家的職務,不是潘家宇個人,沒有侮辱潘,此外,他在北院的發言,是被告回答法官的問題,是行使其「防禦權」。
北院審理認為,張友驊是資深媒體人,時常在電視政論節目針貶時事,具相當社會歷練和智識,僅認為潘說詞與事實不符,及主觀揣測潘透過訴訟手段追查其消息來源,即以侮辱性言語兩度辱罵潘,各判拘役20天及15天,應執行拘役30天,得易科罰金3萬元。張不服,上訴高等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