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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荒唐!獸父警務人員2度性侵未成年女兒判重刑

一名警務人員(化名A父)涉嫌2度性侵未成年的女兒遭判刑。(情境照)

一名警務人員(化名A父)涉嫌2度性侵未成年的女兒遭判刑。(情境照)

2019/02/12 20:54

〔本報記者/報導〕一名警務人員(化名A父)涉嫌2度性侵未成年的女兒(A女),其中一次還被A父的母親目睹他僅穿內褲,孫女下半身赤裸,當場軟腳跌坐在地,大喊「阿娘為」,被地院依家暴妨害性自主罪,以一罪一罰分別判處A父有期徒刑5年和5年2月,應執行7年6月徒刑,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2005年8月至隔年間某日晚上,已離婚的A父在住處2樓房間,不顧其就讀高中的女兒(A女)拒絕性交,涉嫌挾其體型、照護、經濟上等優勢地位,並口頭要求她不要抗拒,不要讓他傷心,強行性侵得逞。

A女高中畢業前某日傍晚,A父趁家裡沒有其他人,又在2樓對她性侵後不久,A父的母親碰巧進來看到他僅穿三角褲,隨後掀開棉被,赫然發現孫女A女下半身赤裸,打她一巴掌,並當場軟腳往後跌坐,大叫一聲「阿娘為」。

事隔多年之後,A女遭A父性侵的陰影仍揮之不去,長期受到壓抑的影響下,前年某日與丈夫行房時,突然大聲驚叫,經其夫安慰、詢問原委,內情始曝光。

數天後其夫找上A女的祖母理論,質疑她當初為何不處理,並偷錄雙方談話內容,包括案發當時她目睹的整個過程,同時向警方報案,做為呈堂證據。

A父出庭供稱,他與女兒互動密切,否認性侵,又說,女兒有精神疾病,所述並非事實。

A女胞妹則說,她跟姊姊睡在一起,有看到爸爸和姊姊都在被子裡面,並覺得姊姊被欺負(指性侵),還聽到爸爸對姊姊說「你看你把妹妹吵醒了」,爸爸離開後,她哭著問姊姊怎麼了,姊姊還安慰她說沒有、沒有。

承辦法官調查,被告身為人父,豈有僅一再要求女兒不要說出來,卻不陪同她治療精神疾病之理。此外,院方另傳喚相關多名證人,證詞與被害人所述大致符合,判決被告有罪。

社工人員指出,被害人遭受侵害後,往往因震驚或困惑不知如何回應,甚至自我懷疑,讓惡狼得寸進尺,防制之道應盡量避免與當事人獨處,並儘快告知第3方,或由警、婦幼單位介入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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