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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戰色狼假看屋 脫光女房仲洗劫7000元判8年定讞

最高法院。(取自網路)

最高法院。(取自網路)

2019/01/22 12:49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受過三棲特戰訓練的宜蘭縣男子邵招明,11年前曾藉口看屋性侵女房仲未遂,入獄7年半,但他出獄後,前年又假借看屋,持刀脅迫女房仲,逼她脫光光,洗劫現金7000元;一、二審皆依加重強盜罪,將他判刑8年,最高法院今駁回上訴確定。

判決指出,45歲邵男有毒品、妨害性自主、竊盜等前科,服役時曾受過三棲特戰訓練。

邵男2008年時在宜蘭市遇到從事房仲業的國中學妹,謊稱要看屋,持刀壓制學妹,將她脫衣強吻,學妹趁隙逃出,邵男被捕,判刑7年半定讞,2016年5月出獄。

去年3月間,邵男竟又故態復萌,經過宜蘭市某建設公司的銷售辦公室時,發現僅有女房仲一人,邵男起色心,謊稱要買屋看房,女房仲不疑有他,帶他上樓看屋,邵男猝不及防將她推入空屋廁所內,並以摺疊瑞士刀架住脖子,威脅交出財物。

女房仲極力掙扎抵抗,邵男拿刀劃傷她臉部、脖子、手部,威脅她交出財物,還逼迫她脫光衣物,女房仲表示錢都放在辦公室,並苦苦哀求,邵才讓她穿上衣物,搶走7000元逃逸。

警方隔天即逮捕邵男,檢方依加重強盜罪起訴,一、二審都認定邵危害治安惡性重大且前科累累,判刑8年,最高法院今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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