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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爆開保時捷、當包租公... 前中山警再涉圖利100萬交保

松山分局防治組長劉昌祺(左),於擔任中山一派出所長期間,涉嫌圖利,檢方諭令以100萬元交保。(記者黃捷攝)

松山分局防治組長劉昌祺(左),於擔任中山一派出所長期間,涉嫌圖利,檢方諭令以100萬元交保。(記者黃捷攝)

2019/01/11 08:31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北檢偵辦中山警分局官警包庇色情案,多位歷任中山一派出所長被控按月向業者收賄,現在又爆出圖利「案外案」。

《聯合報》報導,松山警分局防治組長劉昌祺,於擔任中山一派出所長期間,涉嫌用權勢包庇供應未成年人飲酒的店家不用接受罰鍰,涉及圖利,劉昌祺及酒店業者昨天到案,檢方漏夜複訊後諭令劉昌祺以10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

報導提到,有警界人士透露,劉昌祺在林森北路擁有多間套房、店面,每月可收30多萬元租金,還開保時捷代步,似乎相當優渥。

本報日前報導,檢調查出,楊文振、劉昌祺2人先後於2011、2014年擔任中一所所長,劉昌祺等4名官警涉與轄內酒店業者勾結,由管區警員按月收規費4萬,遇三節加倍到8萬,上繳所長,警方勤前會通風報信或減少臨檢,包庇2業者仲介賣淫。劉昌祺日前以250萬元交保,現又因包庇業者供應少年飲酒,被控涉嫌圖利,以100萬元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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