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婦奈奈一家護照是否被註銷?外交部出面解釋...
2019/01/10 08:56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網紅貴婦奈奈(本名蘇陳端)與丈夫黃博健涉嫌捲款10億元,一家5口潛逃出境,據傳已提出難民申請,準備長期滯留加拿大。外傳我國外交部已註銷黃博健等人護照,對此外交部領務局表示,目前並未收到地檢署或法院等司法機關行文,要求註銷相關當事人的護照。
貴婦奈奈與丈夫、公公5日自美國開車入境加拿大邊境伊利堡,遭到加國邊境服務局(CBSA)攔下,但黃博健具有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當場提出難民申請,準備長期滯留加拿大。
根據《蘋果》報導,外交部領務局解釋,刑事局須透過警政署發函地檢署,地檢署來函領務局,依法才能註銷當事人護照,目前還未收到相關公文。
報導提到,即便當事人遭通緝,若沒有司法機關公文,領務局也不得註銷當事人護照,刑事局也不能因為辦案方便,不依法律程序要求領務局註銷護照,否則若當事人之後獲判無罪,可以申請國賠。據悉目前台灣護照資料只有和美國相互交換,就算中華民國護照被註銷,當事人無法在台灣、美國使用,仍可以在其他國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