候選人買「進價」25元磁碗送選民 檢方認定「市價」超過30元起訴
2019/01/08 10:14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高市左楠區市議員選舉期間,1名柳姓候選人向廠商買了 數百只磁碗發送給選民,雖然磁碗「進貨價」約25元,但檢方調查後認定磁碗價格「市價」約60元,因超過選罷法30元規定,因此偵結後將柳女依違反選罷法提起公訴。
檢方指出,柳姓市議員候選人(未當選)去年10月16日晚間,在楠梓區某社區其他候選人的造勢晚會現場發送瓷碗,吸引大批民眾排隊領取,民眾領到的磁碗裡還夾帶她個人的競選文宣;檢警獲報展開調查後,在柳的住處執行搜索,當場扣得白色碗公(7 吋)2箱(每箱50個)、白色螺旋瓷碗3箱(每箱32個)、選舉文宣6張等物品。
柳辯稱,瓷碗是她以每個25元向廠商購得,並未超過法律規定的30元,但檢方傳喚廠商作證時,廠商雖然供詞與柳一致,但自己在網路單賣磁碗的售價,卻是一個要賣60元。
檢方認為,柳姓市議員候選人提供白色碗公給選民,其價值的認定,應以選民本身所可以取得的客觀利益為主,而選民的利益則是為在一般市面上所可以取得的利益,因此利益計算應以市價為基準,而柳提供的磁碗客觀利益以60元價值為基準,因此判定違反30元規定,偵結後依投票行賄罪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