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僕」等於「奴才」?警值勤被嗆 檢方認非侮辱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好衰的員警,公親變事主還告不成!
在飯店工作的郭姓男子,日前嗆員警「奴才」,還要警不要「靠夭」等語,事後挨告侮辱公務員罪;但士林地檢署偵查後認為,「奴才」一詞,應是針對員警的「公僕」身分,綜合當下情境與前言後語,郭的言語尚不構成犯罪,處分不起訴。
不起訴書指出,去年11月27日下午5時許,北投分局光明派出所潘姓、林姓兩名員警,獲報前往轄內飯店處理勞資糾紛,竟被當事人之一的郭男辱罵「你什麼態度,你一個奴才跟主子這樣說話」、「你是奴才,是公僕,拿你的槍出來打我啊!」「你大聲我比你更大聲」、「你給我安靜,我要拿你在那邊靠夭」等語。
郭男到案後強調,當下有先說自己是公民,才對警說「你是公僕」,換句話說,他自認與員警間是「主子與奴才」關係,並未直指員警是奴才。
檢方詳查密錄器譯文發現,郭男整句話確實包含「我是公民」這句話,全文為「你什麼態度!我是公民,你公僕,你什麼態度,你一個奴才跟主子這樣說話」,經員警回話「請你注意你的用詞!你講什麼?你再講一次」,郭再回「你是奴才!是公僕」,警又說「你拿出來嘛!你出示證件!」郭隨即表示「我要拿出來了!你給我安靜!你不要在那邊靠夭啦!」等語。
檢方認為,郭男提到「奴才」一詞,應是針對員警的公僕身分,即便詞語尖酸刻薄、令人不快,仍未構成侮辱公務員犯意;至於「靠夭」一詞,本來雖有嫌惡不耐他人反覆同一詞語意思,但對於他人在社會上人格評價尚未達減損,同樣不能依侮辱公務員罪相繩。
檢方也在書類末段提到,綜合本案前因後果,可認定郭男在出口「奴才」、「靠夭」時,應是在評價員警對他的態度,且審酌郭的職業、教育程度、語言使用習慣後,郭的言語固然不甚文雅,乃至粗俗或不禮貌,仍難以認定郭主觀上有任何侮辱公務員犯意,處分不起訴。
光明派出所稍早得知後感到訝異與不解,但也僅能尊重檢方,未來收到處分書後,會再研議是否聲請再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