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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瞎!「假律師」惡搞亂和解 再私吞68萬元和解金

2019/01/03 12:05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有夠瞎!鄧姓男子與陳姓男子因工程款糾紛興訟,法院判決陳男要給付鄧男75萬元,鄧男查封陳男的土地與房子獲准,進入拍賣程序時,鄧男卻因案入獄,只好委任「假律師」曾姓男子,與陳男商議和解,底線是70萬元,不料,曾男卻擅自與陳男以68萬元和解,更扯的是,還私吞這筆錢,盜用鄧男的印章蓋撤回強制執行書,讓陳男得以向法院聲請塗銷查封獲准,被矇騙的鄧男,遲遲等不到拍賣結果,向法院查詢才知曾男惡搞,法院依詐欺取財罪與偽造文書罪判曾男8月徒刑,可易科罰金,業務侵占罪判刑1年2月,全案確定,他必須入獄。

判決書指出,鄧男與陳男有工程糾紛,鄧男興訟勝訴,法院判決陳男應給付75萬餘元,鄧男於2013年8月,把印章與後續的查封拍賣程序,交給謊稱是律師的曾男處理,「假律師」曾男收1萬1000元律師費,以及5萬5000元的強制執行等費用,向法院聲請查封陳男的農舍與土地獲准,等候拍賣強制執行。

鄧男在2014年3月意外得知曾男是「假律師」,遂解除委任,卻沒想到事隔1個月,鄧男因偽造本票,觸犯偽造有價證券罪判刑2年入獄,入獄期間他用書信與陳男委任的律師洽商和解,卻始終未達共識,鄧男遂於同年的年底,具狀向台中地院,聲請繼續拍賣陳男農舍與土地等強制執行程序。

曾男在翌年(2015年)2月間,三度到台中監獄面會鄧男,宣稱他可以用「律師的身分」,幫鄧男與對方律師協商,鄧男雖知曾男是「假律師」,但因自己身陷囹圄而同意,但和解的底線是70萬元,不料,曾男擅作主張,不但同意陳男分五期以68萬元和解,還盜用鄧男的印章,蓋和解書與撤回強制執行書,更扯的是,又把陳男支付的68萬元和解金私吞,陳男持撤回強制執行書,到法院聲請塗銷農舍與土地的查封獲准,鄧男苦等不到法院的拍賣結果,向法院查詢才知曾男惡搞。

台中地院一審時,曾男全盤否認犯行,否認以律師自居,還宣稱鄧男授權他的和解金額就是68萬元,他想等鄧男出獄再交錢,但鄧男出獄後沒有聯繫他,一審認為曾男有前科,素行不佳又假借律師之名謀財,也沒有賠償鄧男,依詐欺取財罪、偽造文書罪各判3月、6月徒刑,合併執行8月,可易科罰金,業務侵占罪判刑1年2月,曾男上訴二審駁回,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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