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感化浪子的心!女友苦勸又伺機載往派出所自首
2019/01/03 10:24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39歲王男有個好女友!不嫌棄他有前科仍繼續交往,與黃女約會,黃姓女友得知,見面前王男竟順手偷機車,又在公車站搶女生皮包,且口口聲聲說要繼續行搶,黃女苦勸又伺機把王男載往派出所,中途苦勸他不要一錯再錯,如果他自首還願意繼續愛他,終得王男同意一起到派出所自首,交出贓物,檢方認定符合自首,但仍構成累犯。
檢察官調查,王男在2012年有槍砲前科,2016年假釋出獄後才結識黃姓女友,一直到假釋期滿都沒有再犯相安無事,但2018年10月15日兩人相約在某超商見面,王男不知何故當天上午9時許,就在小北百貨購買一把麵包鋸刀,插在腰背上,又在東興路偷了一部機車。
然後騎上偷來機車,後腰藏插著鋸刀,騎到文心南路見女子一人等公車,上錢就搶走紫色女用皮包一只,女子從後追趕大喊,王回頭恫嚇,亮出鋸刀,「我有刀,你不要過來」,但女子見王男出現神志不清,仍小心翼翼,亦步亦趨慢慢跟隨王男到停機車處,趁機上前企圖搶回皮包,但仍被王男猛力甩開,搶走皮包逃逸無蹤。
而下午1時許王男與黃姓女友見面,得知王男上午偷車又搶奪,且口中還念念有詞,說要繼續搶,黃女一氣之下趁王男上她機車,一路騎往大墩派出所,半途中一再苦勸,勸他不要一錯再錯,如果他願意自首還願意繼續愛他,苦勸之下王男同意自首,兩人到了派出所,主動交出搶到的贓物,帶員警取回作案機車,讓損失降到最低。
檢察官認為被告符合自首,且交回贓物,可減輕其刑,但是有前科在身,5年內再犯,符合累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