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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金龍2億交保但覓保無著 高院今以逃亡之虞當庭改收押

樂陞董座許金龍。(資料照)

樂陞董座許金龍。(資料照)

2018/12/20 13:03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日商「百尺竿頭」收購樂陞違約破局案,台北地院以董事長許金龍一手主導這場證券詐欺大騙局,還找涉國票百億案大盜楊瑞仁炒股,以人頭公司低價認購樂陞股票套利,依證券詐欺等罪,重判許18年、併科罰金1億元,並沒收7.4億元犯罪所得,高等法院改判12年徒刑、仍併科罰金1億元,沒收12億餘元,另准以2億元交保,因許金龍、檢方均上訴三審,高院受最高法院囑託,今召開移審庭,許金龍、律師團均請求降低保釋金至800萬元,及加上人保等代替羈押遭拒,高院當庭諭知,因許有逃亡之虞,裁定將他收押,確定在看守所過年。

此案高院認定許涉非法私募、內線交易等6大犯罪事實、10個罪行,於11月29日宣判改判為12年徒刑,並准予2億元交保,每晚八至九時須向轄區警方報到,但檢方認為許有逃亡之虞,立即提出抗告,最高法院尚未裁定;因許一直未籌出2億元交保,加上羈押期將明天屆滿,且雙方均上訴三審,因此高院今召開上訴的移審庭。

高院上午庭訊中,許金龍仍否認犯罪,並請求降低保釋金,「否則我根本沒錢辦理交保」;許的律師團主張,對照一審曾裁定許金龍以2億6000萬交保,因許籌不出錢,其中准以6千萬元的現金保、其餘2億元採人保方式代替,請求高院能同意2億元保釋金降低至800萬元的現金保、其餘1億2000萬元採人保方式,許願意提高每天向轄區警方報到的「頻率」,證明許無逃亡之虞,讓高院能安心。

許的律師團也指出,捲入海軍獵雷案詐貸案的慶富集團董事長陳慶男被控詐貸63億元,最初被裁定一億元交保,因籌不出錢交保,高雄地院最後改為裁定3200萬元交保,請求高院能參考比照。

不過,高院認為許金龍犯罪所得達12億元,且判刑12年,諭知2億元交保屬適當處分,考量明天羈押期限將到期,當庭詢問許和律師團「今天是否可以辦理交保?」許答稱「沒辨法」,高院認為,許涉重大犯罪,且是最本刑5年以上之罪、且有逃亡之虞,因此當庭諭知將許收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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