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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到「小人」竟動怒 基隆廟口夜市攤商打同業被起訴

基隆地檢署近日偵結,認定賴男毆打陳男罪證明確,將他起訴。(記者吳昇儒攝)

基隆地檢署近日偵結,認定賴男毆打陳男罪證明確,將他起訴。(記者吳昇儒攝)

2018/12/17 16:00

〔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基隆廟口夜市陳、賴姓攤商雙方素有嫌隙,9月初陳姓攤商與妻子聊到「小人」字眼時,被賴姓攤商誤以為在影射他,跑去與陳男理論。賴男一拳打傷陳男,互告傷害。基隆地檢署近日偵結,認定賴男毆打陳男罪證明確,將他起訴。另賴男身上的傷勢,應屬於壓制陳男時,自己碰撞受傷,與陳男無關,予以陳男不起訴處分。

陳男向檢察官表示,案發當天攤內的鉤子掉在地上,妻子就跟自己說有犯小人、血光之災、車關,結果只說了一句犯小人,賴男就罵一句三字經誤以為被罵是「小人」,跑進攤內打人,還拿鐵架毆打他的右眼。賴男則向檢察官表示,雙方是互毆,自己的手肘、腳部都有受傷。

陳男的妻子出庭時指稱,當時是賴男跑進攤內打人,打到丈夫滿臉是血,而賴男會受傷,則是他自己打人時不慎擦傷,與丈夫無關。

檢察官認定,賴男觸犯傷害罪屬實,依法將他起訴,而陳男涉犯傷害罪部分,則因罪證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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