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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爽我付錢!窮衰鬼招搖撞騙 媽媽桑流淚賠89萬

黃女為了洪男,按月扣薪墊付89萬餘元給酒店,圖為黃女任職的酒店。(記者張瑞楨擷自網路)

黃女為了洪男,按月扣薪墊付89萬餘元給酒店,圖為黃女任職的酒店。(記者張瑞楨擷自網路)

2018/12/16 16:23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現年42歲的男子洪俊豪,2014年假冒富家公子哥與某立委的特別助理,到酒店喝花酒,俗稱媽媽桑的黃姓幹部以為遇到財神爺,選旗下最漂亮酒女伺候,滿桌酒菜竭力款待,卻沒想到洪男是窮衰鬼,支付35次共89萬餘元花酒帳的支票,全都是芭樂票,害得黃女按月扣薪水,為洪男墊付這筆錢,氣得控告洪男索賠89萬餘元,法院卻認為洪男詐欺的直接被害人是酒店,並不是黃女,據此判決黃女敗訴確定,黃女得怪自己「眼睛糊到蚵仔肉」。

對此,一位酒店媽媽桑說,酒店與幹部設有分紅與業績制,媽媽桑(幹部)遇到富豪貴客,盡心伺候的主因有二,其一是拉高業績,其二是可分到高額利潤,但也因此風險極高,她10多年前曾讓一位貴客簽了200多萬元花酒帳,收款前數日,這位貴客卻「出事」被抓,她只好跟酒店商量,酒店同意打對折,她為此墊付上百萬元。

判決書指出,洪俊豪在2014年2月間,拿出印有某立法委員服務處特助的名片,向儷晶皇宮酒店黃姓幹部(俗稱經理、媽媽桑)謊稱自己是立委特助,還是富家子弟,希望能簽帳消費,另外,同酒店編號135號的酒女也說,洪男是她的男朋友,黃女誤認洪男是財神爺,如果欠帳不還,也能透過135號酒女找到人,遂欣然同意。

洪男從同年2月20日至5月5日消費35次,每次都由黃女盡心款待,擺出豐盛酒菜,選貌美酒女伺候,共積欠89萬餘元花酒帳,洪男很大方,拿出共105萬餘元的支票給酒店,卻是無法兌現的芭樂票,法院認為洪男並非立委特助,而是行騙消費,依詐欺得利罪判刑1年2月,宣告不法利益89萬餘元沒收。

黃女進一步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賠償,她強調,自己被酒店按月扣薪,代償洪男的花酒帳達89萬餘元,台中高分院卻認為,刑事附帶民事賠償的範圍,必須是因洪男詐欺得利罪而受損害的人,直接受損害人是酒店,並不是黃女,判決黃女敗訴。

黃女提出再審之訴,台中高分院強調,黃女墊付89萬餘元,可以提出返還代墊的消費款訴訟,但黃女提出的卻是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卻不是直接受損害者,據此駁回再審,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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