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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冥紙詛咒妻子亡魂纏身 法院判決無罪

2018/12/15 14:33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中市朱姓夫妻與陳姓男子是鄰居,雙方因停車問題爭執多年,朱男之妻過世後不久,朱男又與陳男及其胞兄再因停車起糾紛,朱男遂撒冥紙,並用台語唸唸有詞「一路好走」、「母啊(亡妻),你要跟他走嘿」,被一狀告上法院,簡易庭雖認定他上述行為觸犯公然侮辱罪,判處罰金8000元,台中地院合議庭與台中高分院卻認為,朱男沒有辱罵之詞,只是詛咒、發洩情緒與傳染晦氣,無涉個人名譽褒貶,不構成公然侮辱罪,改判無罪確定。

判決書指出,2016年9月12日中午,朱男之妻過世不到49天,陳男的哥哥把車停在朱男住處旁,雙方再起糾紛,朱男遂於當天下午在陳兄的汽車旁燒冥紙,陳兄到車內拿東西時,朱男進一步拋撒冥紙,還說「一路好走」、「母啊(亡妻),你要跟他走嘿,要跟他走嘿」,不料,陳兄的女兒也在案發前不久過世,死因不明,陳男認為自己哥哥被朱男欺負,氣得揮拳揍朱男,雙方互毆與互控傷害罪(傷害部分,兩人皆判有罪確定),陳兄則控告朱男公然侮辱罪。

台中地院簡易庭認為,「一路好走」與撒冥紙,具侮辱之意,構成公然侮辱罪,判罰金8000元,朱男上訴台中地院,台中地院合議庭認為此案不宜用簡易程序,撤銷簡易庭判決,改為通常程序審理,亦即簡易庭判決等於不存在,台中地院合議庭為一審,朱男於一審中辯稱,其妻剛過世,他是對亡妻說話,意指「妳的仇人又來了,我燒金紙給妳,妳自己去處理(找仇人纏身)」。

一審認為,朱男拋撒冥紙之地,位於雙方住處之間的空地,砌有圍牆,與外面道路有區隔,不屬於公開場所,另外,依台灣一般民間習俗,拋撒冥紙雖有使對方沾染晦氣之意,但朱男卻說「母啊,你要跟他走嘿」,並非辱罵之詞,朱男本意是叫死去配偶自行與陳姓兄弟處理停車糾紛(亡魂纏身),是發洩情緒、傳染晦氣,並非謾罵嘲弄,縱使有拋撒冥紙之舉,也難以認定是貶損他人名譽,據此改判無罪,檢方上訴台中高分院,二審見解與一審相似,維持無罪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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