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前女友按摩 完事想硬上賠10萬獲緩刑
2018/12/11 14:20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34歲翁姓男子今年3月間,以1000元代價,要求前女友小美(化名)替他按摩,結束後,竟意圖硬上,所幸小美極力反抗,用腳踢踹他腹部而未遂,案發後雙方以10萬元達成和解,小美也表明不再追究,新北地院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判翁1年6個月徒刑,緩刑2年,並付保護管束。
檢警調查,雙方於2016年間,透過網路結識,曾交往不到半年就分手,分手後,小美就立即封鎖翁男,直到今年1、2月間,由於小美母親勸說,小美才解除封鎖翁男。
不料,今年3月31日下午,翁男以1000元代價請小美替他按摩,結束後,自行進入浴室盥洗,等到盥洗完畢後,竟將小美推倒在房間床上,不顧對方掙扎、抗拒,強行脫去她外褲及內褲,企圖硬上,所幸小美以腳踢踹他腹部而未遂。
由於翁男暴行,導致小美胸腹部、背臀部、四肢部有多處刮傷、紅痕,他案發後坦承犯行,並已與小美達成和解,賠償10萬元,合議庭斥責他不知尊重女性性自主權,應予非難,考量他認罪有悔意、有賠償,被害人無意追究,加上他無前科,因此判刑1年半,同時給予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