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線索流出鈕承澤仍否認性侵 前檢座分析原因…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鈕承澤性侵疑雲不斷延燒,現在傳出的對話紀錄、被害女瘀青照、試圖用60萬元和解等3線索,都指向他與被害女應有性交行為,但鈕承澤至今仍否認性侵,對此,曾任士林地檢署檢察官的律師翁偉倫研判,他應已知道無法否認手指頭插入的客觀事實,才改以沒有主觀犯意當成訴訟策略。
翁偉倫指出,實務上有些被告除了否認性侵,還否認性交,這基本上是建立在證據不夠強的情況下,但以鈕案檯面上的資料來看,被害女第一時間就報案驗傷,鈕承澤也向她道歉並試圖和解,客觀證據顯示兩人應有性交,他已無法抗辯。
翁偉倫表示,「強制性交」的成立要件是「違反其意願」而為性交,這部分屬於主觀犯意,若鈕承澤能夠說服法官兩人之間確實有曖昧,愛撫時對方並沒有抗拒,對方一說不要他就馬上鬆手,並沒有違反意願,才有機會脫罪。
「男女朋友」、「友達以上、戀人未滿」是強制性交罪常見的抗辯策略,翁偉倫直言「目前只剩這條路可走」,同時建議他趕緊找被害女和解,獲得原諒才有機會輕判。
前花蓮高分院法官顏世翠則認為,事到如今,鈕承澤如果要拚不起訴或無罪,應會一概否認到底,並趕緊找人與被害女和解,如果成功讓被害女更改口供,就有可能因為證詞前後不一而無法定罪。
若無法和解,顏世翠指出,被害女的下體如非陳舊裂傷,而是撕裂傷,代表侵入動作劇烈,再加上她的肢體又有瘀青,鈕鈕承澤就有可能被以較重的強制性交論罪,而非利用權勢性交。
至於和解金有無行情價?顏世翠坦言「沒有」,端看雙方如何溝通談判,她曾聽過一位老翁在火車上摸了女學生胸部一下,涉犯性騷擾,未達猥褻程度,就賠了30萬元;不過她認為,外傳鈕承澤曾試圖以60萬元和解,最終如果和解成功,金額可能高達百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