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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右鉤拳打阿桑 警員嗆到他不敢當「議員」

吳姓男子出拳打人,被警方傳喚作筆錄時,自稱有議員身分。(記者王捷翻攝)

吳姓男子出拳打人,被警方傳喚作筆錄時,自稱有議員身分。(記者王捷翻攝)

2018/12/04 22:40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台灣民政府」爭議頻傳,今年涉嫌賣台灣民政府證件吸金,又傳出有「議員」打婦人被告傷害。這名揮出右鉤拳打人的吳姓「議員」,到了警分局做筆錄時嗆警方,要尊重他有議員身分,反被警員洗臉,回嗆他這裡是台灣,要是吳男堅持自己是台灣民政府的議員,恐怕涉內亂罪,讓吳男放棄議員身分。

這件傷害案起因是,56歲吳姓男子不滿民政府黨員林姓歐巴桑帶午餐進辦公室,他告誡林婦辦公室內不能攜帶食物,林婦一回頭就用三字經問候,吳男氣得揮出右鉤拳,往林婦頭上招呼,打得她一個踉蹌、便當掉地,接著摸摸頭離開。

吳男以為林婦得到教訓,卻被警方告知他涉嫌傷害案,要到警分局製作筆錄。吳男到分局後相當不滿,面對警員筆錄詢問吳男從事什麼職業時,他挺直腰桿,要警方尊重一點,他可是議員身分。

警員看吳男不是熟面孔,還以為聽錯,反問「什麼議員身分」?這時吳男才說,他是台灣民政府指派的「州議員」。警員反嗆,這裡是台灣,如果他堅持要用台灣民政府議員的身分做筆錄,可能涉嫌內亂罪,吳男聽完後,氣焰一下熄火,放棄用議員身分做筆錄,筆錄工作欄位改成「自由業」。警方做完筆錄後,將他依傷害罪嫌函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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