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轉專庭用抽籤 法官團體轟笑話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象徵司法轉型正義的「促轉專庭」正式成立,高等法院認為不宜用指定法官以免落人口實,日前以抽籤方式從刑事庭中抽出3庭,但由法官組成的「法官反轉司法群策會」批評,促轉專庭法官若用抽籤而沒有資格限制,看起來不過是笑話一場。
高院第7次法官司法事務分配小組決議,促轉專庭擇3庭辦理,3庭的產生方式經舉手表決,出席委員全體贊同均從刑事庭中抽籤產生(贊成由貪瀆、金融、性侵害專庭或金融、少年、醫療、原住民族兩組其中一組產生辦理0票,贊成全由刑事庭抽籤產生者11票),經庭長林瑞斌抽籤,分為8、9、15庭中籤,將連續辦理3年。
抽籤雖可避免指定法官,有利公正性,不過,法轉司質疑,既然是「專庭」,承審的法官基本上就應該上過一定時數的憲政民主、人權保障與轉型正義課程,且應有資格或條件限制,但高院竟然只用抽籤決定,簡直是笑話。
法轉司直言,在司法界從未推動轉型正義的情況下,僅用公開抽籤的方式決定承審法官,實在輕忽黨國幽靈仍徘徊在司法體系上空的嚴重性,若高院不用積極要件篩選,起碼應用消極要件排除不適任者。
何為消極要件?法轉司認為以下這3類不適合擔任促轉專庭法官:一、威權統治時期曾參與軍事審判的追訴者或法官;二、曾加入政黨者;三、威權統治時期,法官或其一定親等的親屬,曾代表政黨參與選舉者。如此,法官的權威性才不會被質疑。
雖然木已成舟,但法轉司建議,司法院應強制要求促轉專庭法官赴法官學院上轉型正義課程,另外,明年1月間高院將成立真正的金融專庭,屆時勢必會有人事異動,可趁機重組促轉專庭。
法轉司提醒,促轉專庭不能僅存在高院,亦須設於行政法院,尤其近日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解凍婦聯會385億元資產惹議,證實了若不積極面對此事,轉型正義恐面臨停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