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訴詐欺 徐乃麟女密友辯:時間久遠,很多事都忘了
2018/11/21 11:57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藝人徐乃麟女密友董子綺,遭兩名男子指控各收了200萬餘元佣金後,卻沒賣出土地也未還錢,提告詐欺。台北地院上午再度開庭,董女依舊否認犯罪,但實際情形由於發生在2015年間、時間久遠,很多事都忘了,仍待回想並委任辯護律師後才能答辯;法官見狀告知,本案已開過多次庭,案件無法一直等待妳,要求下次再開時,董的律師必須閱好卷並表示意見。
董女庭後拒絕受訪,只對媒體丟下一句「你幹嘛一直拍」便快閃離開。
董女稍早提到,2015年時,有屬於中國的集團與「R.C.I.集團」均有意購買該塊土地,經各方確認後,「R.C.I.」出價較有誠意,因此初步同意售給「R.C.I.」,但一切都僅止於初步階段,而當年3月31日也與葉、陳兩男(均為本案原告)簽承諾書,保證土地買賣若未簽約完成,「願意賠償葉男2000萬元」、「願在400萬元範圍內賠償陳男」;不過,董也說,事發時間距今久遠,很多資料被她弄丟,仍待她回想並委任律師後才能補陳答辯狀。
輪到檢察官時,則聲請傳喚葉、陳兩原告作為證人,欲釐清董女是否假借土地買賣詐欺,同時為釐清是否有董口中的找到買主一事,也聲請傳喚董口中「熟知買賣過程的陳姓中間人」。
至於也到庭的葉、陳兩男;葉直言,「R.C.I.」是騙人的,當初根本沒聽過董女提過該集團,且董早向他保證該筆土地可成交,非她當庭所指「尚在初步討論階段」,陳則無意見。
法官最後同意傳喚證人,並要求董女庭後應盡速委任律師,否則本案至今扣除掉她首開未到,已歷經2個月,案件無法繼續拖下去,要求下月26日再開時,律師已閱卷完成且能表示意見,「不要再來跟我說還沒閱卷」。